當事人是自己時,感覺真不可思議-記取教訓回憶錄
松山車站前,市民大道有一段路,行人只要3秒就可以穿越…
明明自己是機車族,最討厭行人突然衝出來,像不定時炸彈…
但換了角色就會忘記呢!?
只要3步路、3秒鐘又如何?
車速夠快,1秒就能讓人飛出去
警察先生從隱藏角落衝出來…對我說的第一句話是…
:「我以為..你不會闖」
(是啊!警車在那,我怎麼會呢??
:「對阿…就人性…貪快….」
:「因為這裡很容易發生車禍,所以長官要我們來勸導」
:「好,我懂…(遞出身分證…」
其實警察一點也不想開單,
他們放了超級醒目的提醒
『2台警察機車就停在馬路旁』
似乎被貪快遮住雙眼,真的”視”而不見
看著空空3秒就可以過的馬路,真的誘惑
為什麼要跟大家分享?
因為被開罰,還是覺得很幸福吧!
今天僥倖闖過去,領到一張罰單
|但不是飛出去躺在地上,讓家人領病危通知單
我國法律,立意良善,多是為保護人民而存在
雖然罰的不多,但目的本就不是為了罰錢
而是要我們真的能有所警惕、注意安全
自己明明在做安全相關的工作,
還是會被貪圖方便給影響
終於能懂”僥倖心態”,真的會”致命”的威力
「不會那麼剛好是我啦!」
「我都有在留意、很安全、一下下沒事啦」
安全帽沒戴、安全繩沒掛、闖紅燈一下下….都是一條命
領了張單更有感
立法者的心意、執法者的難處、守法者的堅持
共勉之!!!